按照内江市委办、市府办《关于开创“插花式”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新路子的指导意见》(内委办[2016]39号)文件精神,市供销社牵头负责拓展服务业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。市供销社积极履行职责,会同市农业局、林业局、水务局、人社局、工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,结合各自工作职责,研究讨论拓展服务业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,形成《关于拓展服务业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》初稿,在反复沟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,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到各县(区)政府。
拓展服务业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:一是引导成立农民合作社、专业协会和农机服务公司,通过提供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;二是扶持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水利社会化服务,获得管理费或服务费,增加集体经济收入;三是鼓励成立劳务服务公司,通过劳务派遣或中介有偿服务获得村集体收益;四是引导创办综合服务社、便民服务店,获得管理费或服务费,增加集体经济收入。